上海属于哪个省?
详细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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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是一个直辖市,不属于任何省份
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,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,其中,共有4个直辖市: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天津市、重庆市。
上海,简称“沪”或“申”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,国家中心城市,超大城市,中国的经济、交通、科技、工业、金融、贸易、会展和航运中心,首批沿海开放城市。上海地处长江入海口,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头城市,隔东中国海与日本九州岛相望,南濒杭州湾,北、西与江苏、浙江两省相接。
名称由来
上海,春秋属吴国 。战国先后属越国、楚国,春秋战国时期,上海是楚国春申君黄歇的封邑,故别称为“申”。晋朝时期,因渔民创造捕鱼工具“扈”,江流入海处称“渎”,因此松江下游一带被称为“扈渎”,以后又改“扈”为“沪”,故上海简称“沪”。唐天宝十载(公元751年),上海地区属华亭县(今松江区)。北宋淳化二年(公元991年),因松江上游不断淤浅,海岸线东移,大船出入不便,外来船舶只得停泊在松江的一条支流“上海浦”上(其位置在今外滩至十六铺附近的黄浦江)。南宋咸淳三年(公元1267年),在上海浦西岸设置市镇,定名为“上海镇”。元至元二十九年(公元1292年),中央政府把上海镇从华亭县划出,批准设立上海县,标志着上海建城之始。
建制沿革
秦汉及以后先后属会稽郡、吴郡,分属海盐、由拳、娄县诸县。
唐天宝十载(751年),吴郡太守奏准设立华亭县,上海地区始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划。华亭县辖境约今上海地区吴淞江故道以南,川沙—惠南—大团一线以西地区。
北宋时期,上海大陆地区分属华亭县和昆山县,崇明地区属海门县。宋熙宁十年(1077年),设上海务。
南宋嘉定十年十二月初九(1218年1月7日)立嘉定县,上海地区始有两个独立行政区划。
元朝至元十四年(1277年),华亭县升为府,次年改称松江府,仍置华亭县隶之。至元二十九年(1292年)上海县立,辖于松江府。上海县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,县域约今吴淞江故道以南市区、青浦县大部、闵行区大部、浦东新区大部和南汇县。元代后期,上海地区有松江府和嘉定、崇明2州及华亭、上海2县。
明末,有松江府及所属华亭、上海、青浦3县,苏州府所属嘉定、崇明2县,金山卫。
清雍正四年(1726年),有松江府华亭(治所)、娄(与华亭共用府城)、上海、青浦、奉贤、福泉、金山、南汇8县,太仓州嘉定、宝山2县。
嘉庆十年(1805年),上海地区基本形成10县1厅的格局,有松江府华亭、上海、青浦、娄、奉贤、金山、南汇7县及川沙抚民厅,太仓州嘉定、崇明、宝山3县。嘉庆十五年(1810年)缩存600平方公里,县域约今吴淞江故道以南市区、浦东新区大部、闵行区大部。县城为原南市区人民路、中华路环线内区域。
道光二十三年(1843年)上海开埠,道光二十五年(1845年)上海县洋泾浜以北一带划为洋人居留地,后形成英租界。道光二十八年(1848年)以虹口一带划为美租界。
民国元年(1912年)1月,裁松江府、太仓州,上海地区属江苏省,有上海、华亭(后改名松江)、嘉定、宝山、川沙、南汇、奉贤、金山、青浦、崇明等10县。民国三年(1914年),江苏省划分为沪海等5道,其中沪海道驻上海县,辖今属上海市的上海、松江、南汇、青浦、奉贤、金山、川沙、嘉定、宝山、崇明等县以及今属江苏省的海门县。民国十四年(1925年),北洋政府允准上海改为淞沪市。民国十五年(1926年),孙传芳督江苏省,成立淞沪商埠,分全境为上海、闸北、浦东、沪西以及吴淞5区。民国十六年(1927年)7月7日,上海特别市成立,直辖于中央政府,上海始有直辖市一级建置。
国民政府成立后,根据孙中山的大上海计划,民国十七年(1928年)国民政府设立上海特别市,扩大市区范围包括上海、宝山县的一部分,设立17个区,而上海地区各县则仍属江苏省,从此上海市与上海县分离。城市范围东达浦东,西至静安寺、徐家汇,南趋龙华,北达宝山路底。 [14] 民国十七年(1928年)春,上海特别市宣布租界为特别区。7月,接收上海县属上海(沪南)、闸北、蒲淞、洋泾、引翔港、法华、漕河泾、高行、陆行、塘桥、杨思和宝山县吴淞、殷行、江湾、彭浦、真如、高桥等17市乡,为上海特别市的实际境域,面积494.69平方公里(不含租界)。并改17市乡为17区,上海始有区一级建置。上海地区的上海、嘉定、宝山、松江、川沙、青浦、南汇、奉贤、金山、崇明10县仍隶属江苏省。民国十九年(1930年)7月,上海特别市改称上海市。
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11月,上海沦陷。次年12月,江苏省川沙、南汇、奉贤、崇明、宝山、嘉定等县和上海县浦西地区划归汪伪上海市政府管辖。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7月30日和8月1日,汪伪国民政府宣布“收回”公共租界和法租界。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11月24日,国民政府外交部宣布接收上海公共租界、上海法租界,历时百年的上海租界结束。民国三十七年(1948年)12月上海市划分为30个区。
解放(1949年5月27日)后,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,设黄浦、老闸、邑庙、蓬莱、嵩山、卢湾、常熟、徐汇、长宁、普陀、闸北、静安、新成、江宁、北站、虹口、北四川路、提篮桥、杨浦、榆林等20个区和新市、江湾、吴淞、大场、新泾、龙华、洋泾、真如、高桥等10个郊区。同时,上海的郊县划入苏南、苏北行署,后由江苏省管辖。1949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。上海仍为中央直辖市。上海市划分为20个市区和10个郊区。
1956年经过行政调整,上海市辖区减为18个,辖15个市区和3个郊区。1958年,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,将江苏所属上海地区的郊县划入上海市,至此,上海市辖黄浦、邑庙、蓬莱、卢湾、徐汇、长宁、普陀、闸北、新成、江宁、虹口、提篮桥、杨浦、榆林等14个区,浦东、嘉定、宝山、上海、崇明、松江、奉贤、南汇、青浦、川沙和金山等11个县,总面积达6340.5平方公里,比建国初大十倍以上。1960年1月,撤消邑庙、蓬莱设立南市区,有12个区和11个县。1960年3月,浙江省舟山县嵊泗人民公社划属上海市。1961年上海市辖12区、10县。1962年嵊泗又划归浙江省。1964年,撤消闵行区与吴淞区,此后上海保持了10个区和10个县不变达10余年之久。
文化大革命结束后,1980、1981两年,再置吴淞区与闵行区。1988年,撤消吴淞区和宝山县改为宝山区。1992年,撤消嘉定县,设立嘉定区。为进一步改革开放,1993年撤消川沙县,将其境域与黄浦、杨浦、南市的浦东地区和闵行的三林乡合并设立浦东新区。同年,撤消上海县和闵行区,组建新的闵行区。1995年,上海市辖浦东新区、徐汇、长宁、普陀、闸北、虹口、杨浦、黄浦、南市、卢湾、静安、宝山、闵行、嘉定等14区和南汇、奉贤、松江、金山、青浦、崇明等6县,有106个街道、208个镇、10个乡和3590个居民委员会、2986个行政村。面积6340.5平方公里,其中陆地面积6218.65平方公里、水面积697平方公里。 20世纪末,松江县、青浦县和金山县也改为区。
2000年南市区划入黄浦区。2001年1月奉贤县、南汇县撤县建区。2009年,撤南汇区、浦东新区,组建新的浦东新区。2011年,撤销黄浦区和卢湾区建制,组建新的黄浦区。2015年,静安区与闸北区正式合并,组成新的静安区。2016年,上海市下辖的唯一一个县——崇明县撤县设区,改制为崇明区,此标志着上海市告别下辖县,全市至此形成下辖16个市辖区的新局面。